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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咸阳市市级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咸阳市委党史研究室是市委负责全市党史资料征编、研究、教育和宣传工作的市属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全市党史工作部门及市委有关单位开展全市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革命英烈、党史人物的立传工作;编辑出版咸阳党史资料专辑和咸阳党史人物专辑。

2、组织全市党史工作部门进行咸阳地方党史研究工作、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3、负责完成省委党史研究室分配给我市的党史专题资料征编和专题研究及其他工作任务。

4、负责编辑咸阳地方党史刊物,会同市委有关部门进行中共党史的宣传教育工作。

5、了解、掌握全市党史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总结经验,交流信息,及时向党委或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6、负责对县区市党史工作的联络、协调和指导。

7、代市委审查全市各县区市上报的有关党史资料。

8、承办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党史研究室内设机构3个:

1、秘书科

负责文件处理、立卷归档、秘书、行政、后勤、发行、工资、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党史资料的编目工作。

2、征研科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党史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开展咸阳地方党史资料、革命英烈、党史人物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编纂、出版工作;负责党史资料的研究和县区市上报党史资料的审查;负责编辑出版咸阳地方党史刊物;负责业务综合工作。

3、宣教科

充分利用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组织编写宣传教育材料;负责涉及党史方面的文化资料、影视作品的审查工作,把好史实关;负责筹备重要党史事件、党史人物的纪念会、研讨会等工作;负责咸阳党史网站建设和咸阳党史信息的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地方党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的建设发展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咸办字[2001]139号《中共咸阳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咸阳市委党史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咸编办发[2010]41号《关于给市委党史研究室设立宣传教育科的批复》,我室为市委负责全市党史资料征编、研究、教育和宣传工作的直属事业机构,内设秘书科、征集研究科、宣传教育科三个科室,无下属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三、四级调研员2名,一至四级主任科员6(一级至二级主任科员3名、三级至四级主任科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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