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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月兰 袁武振|习仲勋对党的工作重心三次转移的重要贡献

日期:2023-09-21  来源:  点击:2858


   在中国共产党一百多年的奋斗史上,党的工作重心发生过三次转移,其结果都使中国共产党找到了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正确方向,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及改革开放事业取得了重大胜利。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习仲勋在76年的革命生涯中,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党的工作重心三次转移的全程参与者、艰辛探索者和有力推动者,为党的工作重心的三次转移做出了重要贡献,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
   01习仲勋对党的工作重心第一次转移的重要贡献
   1927年7月大革命失败后,党的工作重心逐步由城市转向农村。习仲勋和刘志丹、谢子长等西北地区共产党人,坚持以毛泽东“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新道路理论为指导,结合西北地区的具体情况,积极探索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创建了陕甘红军和陕甘边革命根据地,为中共中央和红军长征提供了落脚点,为抗日战争和全国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党的工作重心第一次转移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领导两当起义,开展武装割据的有益探索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陕西省委根据八七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对陕西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把开展兵运工作确定为中心策略之一,陆续选派习仲勋等一批共产党员打入国民党军队开展兵运工作,为发动兵变或暴动创造条件。

   1930年初,习仲勋受党组织委派,来到陕西省长武县国民党地方武装王德修部开展兵运工作。他同先期进入这支部队的其他几名共产党员秘密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后担任营委书记,肩负起了领导兵运工作的重要责任。习仲勋领导兵运工作的方针是:“在发动士兵进行日常斗争,促进士兵革命化的基础上,发展组织,团结士兵,积蓄力量,等待时机。”在王德修部两年多的兵运工作,习仲勋为两当起义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1932年4月2日,习仲勋和营委会在陕西省委特派员刘林圃的协助下,抓住士兵抵制部队换防的有利时机,在甘肃省两当县发动武装起义。两当起义的部队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第五支队,习仲勋任中共队委书记。

   两当起义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习仲勋等共产党人领导的一次比较完整的兵运工作,在分化反动势力,鼓舞革命势力,扩大红色区域的斗争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为创建和扩大陕甘红军提供了宝贵经验。    1932年9月习仲勋和刘志丹在陕西省耀县照金杨柳坪第一次会面时,再次总结了陕甘地区革命斗争前期失败的教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军事运动没有同农民运动结合起来,没有建立起革命根据地”,“最根本的一条是要有根据地。”这表明习仲勋和刘志丹等陕甘革命领导人进一步认识到建立革命武装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意义,从此建立、巩固和发展农村革命根据地,成为他们在陕甘地区开展革命斗争的一条主线。

   (二)创建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苏区,为陕甘革命斗争奠定坚实基础

   1932年12月红二十六军成立后,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指示,确定以陕西省耀县照金为中心建立陕甘边革命根据地。1933年3月,习仲勋受陕西省委派遣到达照金,任中共陕甘边区特委委员、特委军委书记、共青团陕甘边特委书记、陕甘边游击队总指挥部政委、陕甘边革命委员会副主席兼党团书记,和刘志丹、谢子长等共产党人创建陕甘边革命根据地。   

   作为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建者和领导人之一,习仲勋在环境恶劣、物质匮乏的条件下,创造性地实践毛泽东“工农武装割据”思想,倾注超凡的智慧和极大的精力,领导根据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参与领导红军游击战争,发动群众进行土地革命,建立、巩固和发展陕甘边根据地照金苏区。在红二十六军南下渭华地区失败和失去陕西省委领导的危急关头,习仲勋于1933年8月14日在照金陈家坡主持召开陕甘边根据地党政军联席会议,决定重建与扩大红二十六军,成立陕甘边红军临时总指挥部,加强党对红军和游击队的统一领导,确定“以创造和扩大陕甘边苏区为中心口号,制定了不打大仗打小仗,积小胜为大胜,集中主力,广泛开展游击战争,深入开展群众工作的战略方针”,使根据地形势转危为安。

   创建与发展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苏区,是西北地区革命斗争史上的光辉篇章。习仲勋后来回忆说:“这一切使我们领会到,只有建立根据地,把党和红军与群众进一步联系起来,即使严重局面到来我们也有站脚的地方和回旋的余地,从而使我们进一步领会了根据地的重要性。但是,照金毕竟还是距离敌人统治中心太近,它的活动回旋余地不够广大,作为长期巩固的支撑革命的后方基地还是有困难的。”照金苏区的斗争历程和经验,使习仲勋深刻认识到选择合适的地理环境,对于建立巩固的革命根据地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从而对后来以南梁为中心建立革命根据地的思路日益明确。

   (三)领导南梁苏区建设,巩固和扩大陕甘边革命根据地

   1933年冬至1935年2月,陕甘边革命根据地进入以甘肃省华池县南梁为中心的发展阶段。习仲勋先后当选为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主席和苏维埃政府主席,主要精力由军事工作转到了地方政权建设和群众工作方面,领导陕甘边区革命政权有效地行使了组织领导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为巩固和扩大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做了许多具有开创性的工作。

   为了提供游击战争必要的物质保障,保证南梁苏区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水平,习仲勋主持制定并以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名义颁发了一系列政策法令,提出并实施了著名的“十大政策”,包括土地政策、财经粮食政策、军事政策、对民团政策、对土匪政策、各种社会政策、肃反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对白军俘虏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十大政策”从内容到形式都很完备,也非常符合南梁苏区的实际,改善了人民生活,促进了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根据地建设的顺利进行,对巩固陕甘边区革命根据地南梁苏区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建立、巩固和发展陕甘边革命根据地,习仲勋还创造性地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积极争取中间力量,集中力量打击最主要的敌人。当时许多革命根据地受王明“左”倾关门主义的影响,几乎视统一战线为禁区。在此情况下,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统一战线工作实属创举。习仲勋后来回忆说:“为了胜利地进行武装斗争,就必须用最大力量,去争取同盟者,分化和孤立敌人,而避免自己陷于孤立。当时,我们曾经和受蒋介石排挤的杂牌军、西北军的许多部分有联络,有来往。对那些不坚决反对革命运动的地方团队、帮会势力,做争取工作,使他们保持中立。这些都很有成效。” 

   习仲勋和刘志丹、谢子长经过艰辛探索、浴血奋战领导创建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1935年7月与陕北革命根据地形成统一的陕甘革命根据地。这是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全国硕果仅存的革命根据地,成为中共中央和红军长征的落脚点,成为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参加全民族抗战的出发点。1935年10月19日,毛泽东率领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吴起镇,把全国革命的大本营放在了陕甘革命根据地。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由此开启了在陕北长达13年的战斗岁月,在这里领导中国革命坚持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两点一存”是陕甘革命根据地在中共党史上独特的历史地位,习仲勋和这块根据地的其他创建者和领导人为党的工作重心的第一次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02习仲勋对党的工作重心第二次转移的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前后,党的工作重心能否成功实现由农村向城市的转移,关系到中国革命能否取得最终胜利。1949年3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的第二次转移,“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习仲勋在这个伟大战略的实施中,领导西北人民努力管理和建设城市,坚持把“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作为城市工作的中心任务,使西北地区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为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实现党的工作重心的第二次转移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积极接管新解放城市,为党的工作重心向城市转移做准备

   1948年春夏,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深入国统区作战,西北解放区不断扩大。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西北野战军副政委习仲勋认真总结总结黄龙分区等地经验,制定新区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准备接管新解放的城市。1949年1月17日,习仲勋在中共西北野战军第一次代表会议上做了《关于接管城市的问题》的报告,对西北野战军的城市接管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指明了政策方向。习仲勋提出接管城市的三大任务是“接收、建立秩序和发动组织群众”,接收的办法是“各按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先接后分”。他要求一切到城市工作的干部“必须虚心学习,善于向各个方面学习,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管理和建设城市的各种工作的知识和能力。”

   1949年2月8日至17日,习仲勋在延安主持召开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常驻议员、边区政府委员暨晋绥代表联席会议。他在开幕词中强调指出:“政府今后的中心工作应放在广大的新区上”,为“接管新解放的城市和广大新区”准备政策和干部;过去我们在城市和农村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还要系统地确定并切实贯彻下去;今后更应有计划地抽调干部,集中训练,准备派到新区去,使他们成为建设新区和城市的干部。习仲勋主持召开的这次会议,是陕甘宁边区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标志着西北解放区的工作重心逐步由老区转向新区、由农村转向城市。 

   (二)围绕生产建设这一中心工作,恢复和发展西北城市经济

   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只有将城市的生产恢复起来和发展起来了,将消费的城市变成生产的城市了,人民主权才能巩固起来”,城市中的其他工作都必须“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一中心工作服务”。新中国成立头三年,习仲勋主政西北地区。他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领导西北人民在努力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同时,致力于恢复和发展城市经济,遏制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统一财政经济工作,调整工商业,实现了西北地区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

   面对西北地区刚解放时经济极端落后的实际,习仲勋等中共中央西北局领导人不负使命、迎难而上。1950年3月24日,习仲勋在西北首届交通会议讲话中指出:“我们的工作重心,进入了一个新环境,负起了一个新的任务。已由结束战争转入和平建设新时期。”在完成接管新解放城市、初步稳定社会秩序的基础上,习仲勋和西北局、西北军政委员会有重点地开展了城市经济恢复工作,“主要是:恢复工业生产,活跃贸易市场,调剂金融,平稳物价,整理财政,以及整顿学校,巩固治安,教育和组织群众等” 。习仲勋在多次会议上强调:“生产是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各阶层人民大众团结起来,在经济战线上打胜仗!这就是我们新的城市工作的基本方向。”为制止投机资本操纵市场而加剧的经济混乱,习仲勋和西北局、西北军政委员会在西北地区新解放的城市进行了打击不法投机资本的斗争,使物价迅速回落并保持了平稳态势。

   1950年3月18日至24日, 西北军政委员会召会议传达全国财经会议精神,就如何落实中央《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做出具体部署。习仲勋作了《为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而斗争》的讲话,指出政务院这个《决定》的基本精神是“增加收入,缩减开支,统一领导”,因此“贯彻中央《决定》的基本方向,就是多收一点,少支一点,统一起来,而且还要把事情办好”。会议重新讨论制定了1950年西北地区的财政收支概算,增加收入,缩减支出,降低财政赤字。随后,习仲勋领导西北局和西北军政委员会合理调整城市工商业,整顿和改造旧企业,重点发展电力和纺织企业,努力克服生产中的无政府状态。

   习仲勋领导实施的这一系列措施,使西北地区的财政状况得以明显好转,物价飞涨的混乱局面得到彻底扭转。1950年1月至3月,西北地区税收完成全年计划的66%,4月份完成85%,5月份完成103%。西北地区60种商品的平均价格1950年4月份较2月下旬跌落了52%,5月初物价转入平稳状态,此后一年多物价控制在涨落百分之几的范围内,西北地区成为全国物价的“盆地”。“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变,是旧中国经济改组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开始。”

   (三)以工业建设为重心,制定并实施西北地区经济建设计划

   对于如何恢复和发展西北经济,习仲勋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有过很多设想。1949年9月23日,习仲勋在西北工会工作会议暨公营企业联席会议上指出,西北经济建设要“以工业建设为重心,以便经过一定时期,将西北由一个在经济上散漫、落后的农牧区,改变为工业经济起领导作用的先进地区”,第一步是恢复与发展现有的公私企业,第二步是有计划地建设新的大规模的工业,其中又以重工业为主。1950年9月26日,西北局常委会议决定西北地区今后三年在经济建设方面以“铁路、石油、煤、电、纺织五项为重点”。

   根据这次西北局常委会议确定的方针,西北军政委员会财经委会牵头制定了《西北区经济建设三年计划草案提要》(1951—1953),指出“西北地理环境和经济资源,决定了它是我国最巩固的最有希望的国防建设和工业建设的重要基地之一。”《提要》全面制定了今后三年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计划,描绘出鼓舞人心的发展蓝图。“石油计划在甘肃、陕北钻深井和浅探井50口,玉门油矿钻生产井20口,并增建必要的采油、输油、储油设备等;煤炭在陕、甘两省选择重点,大量采掘,并勘测兰州到青海、宁夏一带的煤田;发电以西安、兰州和迪化火力发电为重点,并在兰州发展水力发电,以供大量炼油之用;纺织在现有基础上,主要发展陕西关中的纺织,除在各大厂增装纱锭外,拟在西安、新疆新建纺织厂,并在兰州、西宁重点建设毛纺织业;此外,还要进行勘查和筹备建设钢铁、轮胎、硫酸、皮革、造纸等工矿业。”

   习仲勋和西北局、西北军政委员会经过三年辛勤努力,恢复和发展了西北城市经济,使西北地区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为党的工作重心的第二次转移做出了重要贡献。1951年底,西北地区各项工业生产已经恢复并超过战前水平。以1949年为基期,石油生产增加110%,电业设备增加85%,发电量增加44%,售电量增加96%,机器工业增加25%,纺织工业布产量增加18.3%,纱产量增加38%。在此期间西北地区的石油工业得到长足发展,成为带动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产业。整修天(水)宝(鸡)铁路、修筑天(水)兰(州)铁路的任务提前完成,陇海铁路于1952年8月全线建成。“今天,西北地区团结、进步的气象,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西北的面貌是大大地改变了。各民族、各革命阶级和各方面的人们都已经深刻地感觉到了这种变化。”
   03习仲勋对党的工作重心第三次转移的重要贡献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作出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的第三次转移。主政广东的习仲勋在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转折时刻,进行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他带领广东人民奋勇“杀出一条血路”,推进广东在全国率先实行改革开放,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提供了宝贵经验,为党的工作重心的第三次转移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为改革开放奠定坚实基础

   1978年4月至1980年11月,习仲勋主政广东。他团结带领省委一班人,努力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为广东实行改革开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1978年 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由此引发全国范围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习仲勋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在解放思想与“两个凡是”的交锋中,义无反顾地坚定站在真理的一边,是全国最早一批表态支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主张的省级领导人。在习仲勋和广东省委领导下,广东全省迅速展开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端正了思想路线,明确了广东发展方向,为实现全省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以习仲勋“为班长的广东省委积极参与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促进了正在困惑、反思的广东干部群众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思考中国的问题,广东的问题”。

   进行全省整风运动。粉碎“四人帮”后,林彪、“四人帮”流毒还没有彻底肃清,广东许多干部心有余悸,党的路线方针未能很好地贯彻执行。习仲勋认识到,要打破和改变这样严重混乱的局面,就必须采取整风这样一种经过实践证明了的比较适用的方式,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普遍深入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1978年6月,习仲勋部署开展广东省委常委整风,此后整风运动在广东全省迅速铺开。“在整风中,我们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一方面,放手发扬民主,让人讲话;另一方面,在对人对事的分析和处理上,坚持实事求是,治病救人。”这次整风“经过揭露矛盾,分析矛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使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重大路线和政策问题上,统一了认识,解放了思想,增强了团结。”

   标本兼治,解决偷渡外逃问题。习仲勋到广东上任之初,正是全省偷渡外逃问题最严重的时期。他经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偷渡外逃的方针:“治标治本并举,以治本为主。”习仲勋指出:“治本,就是要从物质基础上、精神上和组织上,为巩固社会主义阵地和制止外逃创造牢固的条件。”“治标,就是要在边沿大力搞好堵截、收容工作;要坚决打击煽动、组织、策划外逃的坏人。同时,要立即大力开展宣传攻势,造革命舆论,制止外逃,刹住歪风。”习仲勋从解决偷渡外逃问题中深受启发:之所以有人外逃并且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广东与香港人民生活差距大;只有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才能刹住偷渡外逃风。他经过反复思考和论证得出结论:“关键是政策”。习仲勋领导广东省委提出设立特区的设想并经中央批准,使人民群众增强了信心看到了希望。“在特区条例公布后的几天,最困扰着深圳——其实也是困扰着社会主义中国的偷渡外逃现象,突然消失了!”

   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习仲勋主政广东之初,摆在他面前的首先是大量的冤假错案和历史遗留问题。习仲勋按照中央的指示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全力领导全省拨乱反正,对冤假错案逐一平反改正,开创了广东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工作的新局面。他排除“左”的干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处理反彭湃事件、“李一哲”案件等大案要案为线索,带动处理一些规模相对小的冤假错案,对在“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全部作出处理。这项工作至1980年六七月间基本结束,为广东实行改革开放创造了重要条件。

   (二)领导广东经济体制改革“先走一步”

   习仲勋坚决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大胆实践,开拓创新,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广东实际的方针政策和改革措施,推动广东迈出了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坚实步伐。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纠正农村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习仲勋领导广东省委随即提出实行“五定一奖”的生产责任制,即定劳动、定地段、定成本、定分工、定产量、超额奖励。1979年5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一项有力措施——关于广东农村实行“五定一奖”生产责任制的调查》的长篇报道,认为广东“五定一奖”责任制走在了全国前列,是我国农业体制改革的最初试验。1980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对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形式予以肯定。10月18日,广东省委发出通知,要求抓好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这个中心环节。广东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全省农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80年全省粮食产量,在1979年增产21亿斤的基础上,又增产11亿斤;农村人均收入274元,比1979年增收51元。

   大力推广“清远经验”,探索国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1978年10月,广东清远县率先拉开企业改革的序幕。1979年8月,广东省委召开全省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工作会议,习仲勋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清远经验”,认为清远等地的试点经验充分说明,要把企业搞活,“必须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必须落实按劳分配政策,必须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的切身利益,把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密切联系起来”,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达到“增产增收,扭亏增盈”。在习仲勋引导下,与会者统一了思想,肯定了“清远经验”,决定在全省工业交通企业中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1980年7月29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这一经验。“清远经验”是工业管理体制改革迈出的第一步,从实践和认识上为后来全面推行企业经营机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对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1980年8月1日,《人民日报》详细报道了清远率先试行企业承包制的经验,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

   进行物价和商品流通领域改革,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习仲勋领导广东先行一步,物价改革在全国开展得比较早,放得比较快、比较宽,收效也很大。从1978年秋开始,广东把物价逐步放开。到1980年,广东省已经提高了143种农产品收购价格和煤、铁、木材等原料、燃料价格,有升有降地调整了55种工业品销售价。要进行物价改革,还必须改革流通体制。为此,广东首先打开“城门”,增加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      1979年广东按照“三多一少”即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和减少流通环节的原则,取消不准长途贩运、不准私人经营农副产品批发的禁令,改革流通体制,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市场,同时逐步取消统购统销,有步骤地允许商品自由贸易,建立多成分、多形式、多渠道的流通格局,改变了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一统天下”的局面。习仲勋带领广东省委、省政府实行的一系列举措,带来了广东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市场机制的塑造,相应地发展了个体和私营商业企业。广东由此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代城镇个体户的诞生地,给全省乃至全国的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创办经济特区,为改革开放“杀出一条血路”

   经济特区的建立与发展,是习仲勋领导广东改革开放中的一个大手笔,也是在当时最受国内外瞩目的大事件。经济特区从建设历程上说,经历了提出建设出口商品基地、试办出口特区、创立经济特区三个阶段。

   筹建深圳、珠海出口商品基地。1978年11月16日,习仲勋在中央工作会议中南组讨论时作了长篇发言,建议“中央能给广东更大的支持,同时多给地方处理问题的机动余地。”。在习仲勋的大胆推动下,1978年底至1979年初,广东外贸出口基地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取得了显著成果。一是理顺了组织关系,加强了组织领导。当时,宝安县受惠阳地区领导,珠海县受佛山地区领导,层级较多,独立性和机动性小。1979年1月23日,广东省委决定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珠海县改为珠海市,均为省辖市,并筹组两市领导班子。3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两县改设为市。二是编制《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规划设想》并上报国务院,提出要在三五年内,把宝安、珠海两县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结合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成为吸引港澳游客的游览区,成为新兴的边防城市。习仲勋和广东省委提出的这“三个建成”,为进一步谋划深圳经济特区起到了铺垫作用,创办经济特区的设想此时已经有了雏形。1979年2月14日,国务院作出批复,表示原则上同意。三是在毗邻港澳的市县开展来料加工装配业务。1978年广东省为国家创汇16.7亿美元,比1965年增长4倍多,赢得了良好开局。

   争取特殊政策,试办出口特区。习仲勋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思考如何发挥广东的特点和优势,使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1979年4月8日,他在中央工作会议中南组讨论发言中,正式向中央提出广东要求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及创办贸易合作区的建议:“广东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这方面,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中央工作会议正式讨论了这一重大问题,形成《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意广东、福建的要求,“试办出口特区”,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的措施”。6月6日,习仲勋领导广东省委向中央上报《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明确提出“在深圳、珠海和汕头市试办出口特区”。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和福建两个省委的报告,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抓紧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 经中央批准的广东省委报告提出:“特区内允许华侨、港澳商人直接投资办厂,也允许某些外国厂商投资办厂,或同他们兴办合营企业和旅游事业。”报告明确规定特区的管理原则是:“既要维护我国的主权,执行中国的法律、法令,遵守我国的外汇管理和海关制度;又要在经济上实行开放政策。”

   创办经济特区。1979年7月15日中央50号文件发布后,习仲勋带领广东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开展工作,为创办经济特区奠定了扎实基础。1980年3月,中央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采纳广东省的建议,将“出口特区”正式更名为内涵更丰富的“经济特区”。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将“出口特区”命名为“经济特区”,要求将深圳特区建成兼营工业、商业、农牧业、住宅、旅游等项事业的综合性的经济特区。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设置经济特区,标志着经济特区的正式诞生。

   中国的改革开放由广东试点,逐步发展成为点、线、面的全面开放和各领域深化改革的新局面。在这个历史进程中,习仲勋表现出了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远见卓识和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革命胆略,为党的工作重心第三次转移做出了重大贡献。
   04结语

   习仲勋是党的工作重心三次转移的全程参与者、艰辛探索者和有力推动者,为党的工作重心的三次转移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建立了不朽的历史功勋。他在此过程中所形成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格,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传承和弘扬。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学习习仲勋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的高尚品格,忠于信仰,永葆忠诚之心;学习习仲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守正创新,坚守担当之心;学习习仲勋一心为民的赤子情怀,热爱人民,秉持为民之心;学习习仲勋胸怀坦荡、光明磊落的崇高风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价值追求,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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