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党史发[2019]8号
各科室: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办发[2018]29号)和市委新修订的“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咸办发[2018]15号),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市委追赶超越新要求,经室主任办公会决定,从2019年起在本室实施“月讲评、季督查、半年总结通报”工作促进机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为指导,积极推行《咸阳市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咸阳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和《咸阳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夯实目标责任,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履职担当,充分利用工作机制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通过对科室工作实施“月讲评、季督查、半年总结通报”工作促进机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工作进度、保障工作质量,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咸阳党史工作创造新佳绩。
二、工作机制
(一)月讲评:每个月第一周的周三,召开全体干部大会,由科室负责人向大会报告上一个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分管领导当会进行点评,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二)季督查: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秘书科对照年度工作要点,核查各科室任务完成情况,核查哪些工作进展缓慢、哪些工作已过完成时限却没有完成,同时查找进展缓慢或未完成原因,并对相关科室进行警示提醒,最后形成核查情况报告,送各领导阅示。
(三)半年总结通报:每年6月和12月最后一周内,各科室对各自半年来的工作进行客观总结与回顾,结合月讲评、季督查情况,室主任办公会对各科室工作进行总评,对于工作完成好的科室进行通报表扬;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室,科室负责人要向室主任办公会进行情况说明,并向主任办公会表态提出完成时限。
三、实施措施
1、“月讲评、季督查、半年总结通报”工作促进机制由秘书科具体负责实施,并注意日常工作情况的收集,及时向分管领导通报有关情况,以尽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工作完成的时限和质量,创新思维、统筹谋划,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同时,要积极配合秘书科进行各项工作情况的收集,虚心接受秘书科对未完成工作的警示提醒,并抓紧查漏补缺、尽快完成。
3、各科室分管领导要经常性地听取科室工作汇报,随时掌握工作进度,随时了解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着力予以解决,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中共咸阳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