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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科以上领导干部联系包抓县市区党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26  来源:  点击:17615

 

咸党史发[2019]7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党史研究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党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28号)、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7〕31号)和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咸办字[2017]106号)精神,扎实促进市、县两级党史工作齐头并进、再上新台阶,经室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9年起对全市13个县市区党史工作进行科以上领导干部包抓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党的历史和党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为统领,坚持“党史姓党”的根本原则,聚焦主业主责在党史征编研究、宣传教育等方面上下联动、共谋新佳绩,进一步开创全市党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1、年度党史工作要点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

2、省、市委党史研究室下达的专题征编任务;

3、党史基本著作编撰出版工作;

4、党史宣传及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

三、包抓责任

将全市13个县市区党史部门分为6组,分别由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副调研员及科长包抓。具体包抓方案为:

刘前锋:永寿县、彬州市、旬邑县

卢聪惠:兴平市、礼泉县、泾阳县

许全功:长武县

 鹏:三原县、淳化县

宋慧琳:秦都区、乾  

郑立宁:渭城区、武功县

四、工作要求

包抓责任人要经常与所包抓县市区党史部门联系,随时跟踪、督导基层党史工作,定期赴各包抓县市区调研党史工作,了解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各县市区党史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各项党史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完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与市委党史研究室包抓干部经常性进行联络与沟通,确保包抓工作落到实处。每半年对包抓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措施;12月底对各县市区党史工作进行全面汇总、评比,以达到强化责任、促进工作的目的。

                                                     中共咸阳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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