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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转发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红色地标普查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9-03-26  来源:  点击:17591

 

咸党史发20194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党史研究室: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近日,省委党史研究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红色地标普查的通知》(陕党史发20194)文件。经室委会研究,现将省委党史研究室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切实抓好红色地标普查工作。

一要领导高度重视。开展全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红色地标普查工作是今年党史工作的重点之一,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要主动向党委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取得支持。要认真学习省室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红色地标普查的重大意义,及时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主管领导,夯实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梳理普查清单,做好日程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不断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普查工作不留死角,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要做好资料报送。4月底前,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将制定的普查方案,人员经费,普查清单及分解任务报市委党史研究室审定后实施。8月20日前,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将收集到的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报市委党史研究室。本次普查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如确认本县区在普查中发现已被损坏或不复存在的,也在普查之列,在报送材料时需写出情况说明,经当地党委分管领导签字后盖章上报,此次普查将为随后启动《三秦红色地标(1949-1978)》(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丛书编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要进行督促检查。市委党史研究室将会定期对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开展红色地标普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问题。对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完成任务好的单位作为年终党史工作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市委党史研究室邮箱:xyswdsyjs@163.com

人:  樊亚妮

联系电话:  33192610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红色地标普查的通知

                         

                   中共咸阳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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